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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彙教學(一)──詞性的基礎知識
By翁玲玲 編輯諮詢顧問
如果我們把語法當作句子的骨架,那麼詞彙就可以說是句子的血肉。詞彙太少或使用不當,都不容易適切的表情達意。在教學上,
詞性也就是對詞的分類,不同的詞性會有不同的語法條件,從這個角度來看,詞彙跟語法是有內在關聯的。尤其因為華語的詞彙缺乏型態標記,也就是說無法從詞彙本身看出詞性,再加上常有一詞多類的情況,所以
一、名詞:華語的名詞跟西歐語言相較,沒有數、性、格的變化。此外還有一個特點,名詞重疊後形成的疊詞,具有全稱的意涵,也就是含有「每一、全部」的意思,如:過農曆新年時,人人穿新衣戴新帽,家家戶戶都貼春聯。
二、動詞:華語中有幾個特殊的動詞結構,是必須加以留心的。
1. 動受複合詞(verb object compound 簡稱 VO),例如:買書、吃飯、唱歌、生病等。這類用法 基本上動詞不會單獨出現,後面必須跟著一個受詞,才能完整表達意思。所以我們會說「我喜 歡唱歌」,而不會說「我喜歡唱」;因為可以做為唱的受詞太多樣,再加上同音字的干擾,就 需要加上受詞來界定,語意才會清楚完整。
2. 結果複合動詞(resultative compound 簡稱 RV),例如:吃飽、收到、學會等。這類用法,動詞 常與結果補語一起用,表示動作的結果,並可以在兩者間加上「不」或「得」表示否定或肯 定,如:聽不懂、看得見等。其中表示方向的「來、去」,是初級學生比較容易混淆的。老師 在說明時,可以用「來:趨向說話者 (face toward the speaker) 」,「去:往說話者不同方向 (away from the speaker) 」這樣的說法,學生比較能掌握。
3. 動詞也可以用重疊形式構成疊詞,語意上就有暫時、嘗試的意味,如:看看、說說、研究研究 等。
三、助動詞:又稱為「能願動詞」,數量並不多,都出現在普通動詞之前,大多用來表達動詞動作的可能性、意願及能力等。例如:應該、能、敢、肯、會、得(ㄉㄟ三聲)等等。
欲知其他詞性如何,就聽下回分解囉 ! 看更多more....